展会信息

2019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设计艺术博览会

举办时间: 2019/12/27 至 2019/12/29

展会城市: 中国 直辖市 北京市

展会面积: 20000

所属类别: 建筑材料

己结束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设博汇艺术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概况

  设计+选材博览会

  2019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设计艺术博览会

  室内设计与时尚生活节

  举办时间:2019年12月27-29日

  举办地点:北京 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国际艺术设计院校联盟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支持单位:各省、市建筑装饰协会等相关组织

  承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环境艺术分会

  北京设博汇艺术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新家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大会组委会

  主 席:刘晓一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副 主 席:田思明、陈新、张京跃、艾鹤鸣、单波等

  执行主席:胡志伟 中装协环境艺术分会会长兼秘书长

  秘 书 长:陈洲林 中装协环境艺术分会执行秘书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和设计师:

  由我会与国际艺术设计院校联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设计艺术博览会(简称设博会)定于2019年底在北京隆重召开。

  设博会作为建筑装饰及设计行业久负盛名的顶级盛会,历经十多年精心沉淀,不仅得到了国内行业广泛认可,更是受到了国际上相关行业和机构的极大关注,每届参会的设计师、企业代表达五千人以上。

  历届设博会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包含设计选材展、创新设计展、顶级专业高峰论坛、设计师之夜酒会、原创新品发布会、设计竞赛、荣誉盛典等核心版块。

  设博会作为我会年度重点活动,协会诚邀各地方协会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大家齐心协力,力争把“2019第十五届设博会”办成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盛会。

  望各会员单位、相关组织及设计师积极参与,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本届大会同期举办的会议及论坛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八届四次理事会;

  ◆2019第四届百强设计院长合作与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2019设计创新主题分论坛2-3场(软装陈设/照明/景观/酒店/商业/住宅等);

  ◆2019环球原创设计生活艺术展主题分享论坛;

  ◆2019中国设计名家高峰论坛;

  ◆2019国际设计大师创新设计主论坛。

  四、本届大会同期举办的展览

  ◆2019时尚设计展;

  ◆2019设计选材展;

  ◆2019第二届环球原创设计生活艺术展;

  ◆2019第十五届国际环艺创新设计作品联展;

  ◆2019设计大咖邀请展;

  ◆2019品牌装饰(设计)企业成果展。

  五、本届大会同期举办的主要活动

  ◆2019第十五届设博会暨环球原创设计生活艺术展开幕仪式;

  ◆2019第十五届设博会设计师之夜酒会沙龙;

  ◆2019国际环艺创新设计作品联展参展作品荣誉盛典;

  ◆2019设计名师名家大讲堂全国巡讲活动;

  ◆2019亚太华人设计邀请赛;

  ◆2019中国家居建材品牌活动;

  ◆2019设博会国际设计名人堂。

  六、同期评选活动:

  2018-2019年度十佳设计师首选推荐材料品牌  

  七、专业观众:

  ·参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八届四次理事会”的全体代表;

  ·设计类:设计院、室内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装饰公司负责人等;

  ·业主类:私宅/酒店/会所/餐饮管理公司、地产商、商用建筑业主管理公司、政府及公共事业机关单位、工程总承包商等;

  ·渠道类:经销商、代理商、专业买手等;

 

展品范围
A:硬装材料:

1.建筑装饰石材类; 2.地面材料、墙面材料、吊顶材料;

3.建筑电气; 4.门窗类; 5. 厨卫;

B:软装材料(家居家饰、陈设艺术)

1.时尚家居; 2.陶瓷、玻璃及水晶饰品;

3.布艺; 4.壁纸、壁布;

5.灯饰; 6.花艺;

7.陈设品; 8.挂画、高端挂毯;

9.地毯;

C:绿色建筑,木屋;

D:体验互动类

1.智能家居; 2.设计软件;

3.定制家居; 4.创意生活类;
参展费用
精装展位:46000元/20 ㎡ ; 86000元/40 ㎡;

光地:1680元/ ㎡ (注:36 ㎡ 起租)

参展说明:

为保障整体现场展览效果。本届设博会不设普通标准展位,除光地外,所有销售展位均包含背板搭建(可粘、可挂)、管理费、电费以及射灯,参展商稍加布置即可,无需搭建。

具体细节请与组委会联系。

参展须知:

1、参展流程:1)递交申请表;2)组委会确认申请,预留展位;3)缴纳相关费用;4)确定展位。

2、为服从展场总体布局,主办单位有权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

3、缴纳定金后中途退出,所付定金概不退还。展商在展会开始前三个月取消参展,展商应支付全款。

4、申请附加参展企业(联合参展商)的展商,将加收10%的参展费。

5、展商应保证其展品、包装及相关公开材料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违反第三方权益的情况,包括商标权、版权、设计名称以及已注册或尚未注册的专利权。
联系方式

电话:84600937、 84600936

手机:13661314152、 13520548763、19919912981、1581064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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